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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协议离婚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模板

发布时间:2023-04-04 来源:李晓娟律师 浏览: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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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三,女,汉族,19*****日生,住址:杭州市拱墅区****小区幢*****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李四,男,汉族,19****日生,住址:杭州市拱墅区****小区幢*****室,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杭州市拱墅区****小区幢*****室,***室的房屋产权过户至原告名下

二、依法判决被告将AD*****汽车(价值18万元)交归原告,并办理过户手续;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事实和理由:

2008年,原告张三被告李四双方登记结婚,于2010***日,双方的婚生子小李子**出生。因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于2022***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在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在该协议中,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约定为: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小区幢*****房屋归张三所有;浙AD*****汽车归张三所有,8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小区幢*****室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原被告双方名下;AD*****汽车登记在被告名下,并由被告实际占有使用。

现在,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一年之久,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将上述房屋产权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将AD*****汽车交原告,均遭到被告的无理拒绝。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杭州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三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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