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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部主任

杭州专业婚姻律师解答:协议离婚后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男方对财产分割部分能否反悔?

发布时间:2023-03-11 来源:李晓娟律师 浏览:23

李晓娟律师在其他视频中说过,离婚后发现子女不是亲生的,要求撤销对子女赠与在法律上基本没有什么争议。但对于依据子女非亲生而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条款并重新分割的,在具体案件中就比较复杂了,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离婚时是否已经知道子女非亲生、财产分配是否存在分割不均、离婚时是否知道子女非亲生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离婚时即已经知道子女不是亲生的,那么就不构成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就无权要求撤销。

我们今天主要讨论是,离婚时不知道子女不是亲生的,能不能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对于这个问题,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协议中是否对财产作出让步。

如果财产本身就采取相对平均的方式进行分割,那么即便撤销也不会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也就没有撤销的必要性。

2、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一方在考虑到希望子女得到良好物质保障才愿意将大部分财产分给另一方或者赠与给子女。如果知道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就不会在财产方面作出让步。

3、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导致财产让步。

如果一方在离婚时作出财产让步是因为婚内出轨,出于愧疚对对方的补偿或者以财产分割的让步来换取其他利益,与子女无关,那么法院一样不会支持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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